红盾查询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人(邵武)竹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邵武纯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邵武市建汇竹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邵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邵武市建汇竹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投资款52万元;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4500元,由邵武市建汇竹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28
发布日期 2020-06-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