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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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案江苏龙庭置业有限公司、***、***、***、***、舟山弘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金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诉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准许江苏苏信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7340元,减半收取为18670元,由江苏苏信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负担。江苏苏信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4035元,由本院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