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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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04民初27991号 原告: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姚迎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全龙,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 原告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晌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原告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本院于2019年7月4日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应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原告至今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徐声铃 人民陪审员邓世雄 人民陪审员唐玉文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马树婷 |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