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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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 渑池县华东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渑池县华东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14370元; 二、被告广东和新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在12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元,减半收取80元,由被告渑池县华东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