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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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 文安县南街五金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文安县南街五金厂加工汽车配件款295209.4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文安县南街五金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28元,减半收取2864元,保全费2120元,以上合计4984元,由被告天津易力达转向器有限公司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向本院缴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4984元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