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潍坊京九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聊城市启胜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聊城金柱大学城东苑17号楼1093室房产一套。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申请人潍坊京九防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