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唐山玉螺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金马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绥中县汇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玉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唐山玉螺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2-03
发布日期 2020-07-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