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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葫芦岛华建宏祥供热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广源供热有限公司
辽宁方正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盘山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取回权纠纷
法院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葫芦岛华建宏祥供热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2662元,由葫芦岛华建宏祥供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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