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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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瑞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正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正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398元,鉴定费10337由原告重庆正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 裁判日期 | 2019-05-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