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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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力进铝质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华艺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4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上海力进铝质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艺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其各自未向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范围内与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撤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4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驳回各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 三、变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4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向***支付工资款8800元”为“王志溪、***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支付工资款8800元”; 四、变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18)辽0104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王志溪、***在接受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与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在欠付王志溪、***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五、驳回各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0元,由沈阳市盛鑫幕墙有限公司负担30元、王志溪、***各负担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