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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 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2民初169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二、变更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2民初16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扣留案涉工程质保金后应付***工程款8410088.02元及利息(以8410088.0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9年6月20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此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三、***收到工程款后十日内向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相应款项的工程款发票;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45063元,由***负担83918.95元,由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1144.0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72136元,减半收取36068元,由***负担17345.10元,由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722.90元;鉴定费131740元,由***负担60000元,由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17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7000元,由***负担108460元,由怀化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85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