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濮阳市木林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濮阳市木林置业有限公司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6执14号案件执行款中的8032328元,冻结期限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濮阳市建设路街道办事处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