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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沈阳邦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永展贸易有限公司
沈阳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05民初5651号

原告:沈阳永展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国森。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洪涛。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博源。

原告沈阳永展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邦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玉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其交纳诉讼费用后,明确表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沈阳永展贸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卫东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许东燕

书记员徐雨乔

裁判日期 2020-06-10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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