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远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安徽省远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王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省远帆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7)皖0321民初4855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人王波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波货款的义务已履行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皖0321执907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