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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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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商智景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1015.91元,由原告商智景贸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商智景贸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广东久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2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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