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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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无锡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无锡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代理费1147975.62元及利息(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LPR计算)。 二、驳回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53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5537元(此款已由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预交),由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负担7095元,由无锡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8442元(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无锡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无锡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无锡世联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