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致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广州致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7000000元,查封的期限为3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