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长春市鼎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106民初970号 原告: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1854号。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被告:长春市鼎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开元村五社(晓东大街7777号)。 法定代表人:张敬伟。联系电话:曹海滨159XXXXXXXX,刘洋199XXXXXXXX。 原告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春市鼎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按期限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邹华娟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杜鹏南 |
| 裁判日期 | 2020-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