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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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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又不提出缓(免、减)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04-09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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