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357.76元(直接向原告***支付4167.76元,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62;向被告***支付2190元,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79);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