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清本色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临清本色污泥处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费326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3-17
发布日期 2020-06-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