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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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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坐落济南市济阳县安康街名门世家小区6号楼1-601号房屋。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61元,由被告济南市槐荫区信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2018)鲁0104执异104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19-07-31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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