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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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赫丝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人民币24168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