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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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俞垛支行的账户10×××22存款56754.72元,冻结期限为1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