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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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梓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540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6270元,由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