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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支公司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开远市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08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支公司承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支公司预交的1700元,退还89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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