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乐清市三星极光照明有限公司 浙江泰控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耐特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优耐特电气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360元,减半收取118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优耐特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