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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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保定市金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定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保定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异议申请费80元,由被告保定东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