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驰圣威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陕西驰圣威工贸有限公司借款483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5月6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58元,减半收取计879元,由原告陕西驰圣威工贸有限公司负担330元,被告***负担54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