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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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下列房产: 1、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东林9委6组,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11567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11567号,面积351.8平方米; 2、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吉房权抚字第4-9-5(0194)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495-0194号,面积103.4平方米(2004年8月22日***购买付希有的房屋); 3、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吉房权抚字第4-9-5(0195)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495/0195号,面积73.8平方米(2005年7月2日***购买付深林的房屋); 4、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10387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10387号,面积66平方米,(登记产权人王福臣); 5、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10388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10388号,面积92.4平方米,(登记产权人王福臣); 6、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10389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10389号,面积85.6平方米,(登记产权人王福臣); 7、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02915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02915号,面积55平方米,(登记产权人赵金兰); 8、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08670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08670号,面积71.5平方米,(2003年3月16日***购买刘祯的房屋)。 二、查封被申请人腾(滕)云祥所有的下列房产: 1、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抚松房权证松FQ字第0005143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0005143号,面积99.2平方米; 2、位于抚松县松江河镇,产权证号:吉房权抚字第495/0209号,现不动产权证号:第495/0209号,面积93.6平方米。 三、查封***、***夫妻共有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后关村下列房屋: 1、房产证:大房权证甘单字第2001190382号,现不动产权证号:2001190382,面积329.69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大连日升木业有限公司); 2、房产证:大房权证甘单字第2001190383号,现不动产权证号:2001190383,面积329.69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大连日升木业有限公司); 3、房产证:大房权证甘单字第2001190384号,现不动产权证号:2001190384,面积329.69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大连日升木业有限公司)。 四、冻结被申请人***下列股权: 1、在吉林省旅游投资集团仙人桥温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49%股权(金额2500万元); 2、在吉林日升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60%股权(金额1800万元)。 五、冻结被申请人***下列股权: 1、在吉林日升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40%股权(金额1200万元); 2、在大连日升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1%股权(金额51万元)。 六、查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白山市地生宝酒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山市江源区石人镇遥林村的下列房屋、土地及附属物: 1、库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9856号,面积128平方米; 2、厂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4982号,面积272平方米; 3、厂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4983号,面积400平方米; 4、厂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9718号,面积400平方米; 5、办公室: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4984号,面积672平方米; 6、车间用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9853号,面积357.6平方米; 7、车间用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9854号,面积250平方米; 8、车间用房:产权证号:江源房权证江SQ字第00029855号,面积120平方米; 9、锅炉用房:面积40平方米; 10、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江土国用(2010)第062500188号,面积5783平方米; 11、混凝土地面3729.4平方米; 12、12个酒窖。面积92.40平方米。 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在查封、冻结期限内,不得办理过户、转让及设定他项权利等。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白山市翰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