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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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汉市盛泰塑化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楚雄鹏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20000元; 二、依法查封广汉市盛泰塑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江淮牌厢式运输车(川F×××××)一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