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8)鲁0203民初644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软控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3803元,减半收取6901.5元,保全费5000元,由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3元,减半收取6901.5元,由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公司、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