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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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公司 恩施州晟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未向被申请人恩施州晟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业州城区沿河北路(3标段)剩余工程款(以人民币230281.41元为限),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