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市凤翔粮店
晋城市万通给水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晋城市第二粮店
晋城市国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晋城市家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晋城市第一粮店
晋城市缔春热力设计有限公司
晋城市粮食局城区分局金囤综合集贸市场
晋城市沣晟热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晋城市商务粮食局直属分局、晋城市家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8810元,退还原告晋城市商务粮食局直属分局、晋城市家福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6-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