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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乌鲁木齐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保安服务公司
新疆迅捷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头屯河区中科路远涛停车场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疆迅捷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7814.44元,由其自行负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671.99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0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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