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顺平县物产有限公司
保定广顺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
顺平县物产回收有限公司
保定广顺再生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的起诉。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预交的案件受理费99800元,待本裁定书生效后,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本院申请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8
发布日期 2020-06-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