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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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2210196.9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成百星建材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2210196.9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冻结被申请人沃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2210196.9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四、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长源外加剂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的存款2210196.9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