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桂0105民初1086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荣俭,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诉被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9日立案,原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无法向被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需向被告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本院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邓杨端 人民陪审员陈红娟 人民陪审员范婵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苏时福 |
| 裁判日期 | 2019-05-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