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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好一家餐饮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02民初2063号

原告:青岛好一家餐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凯,总经理。

被告:深圳市鹏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原告青岛好一家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鹏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青岛好一家餐饮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青岛好一家餐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马焕君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吕玥

裁判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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