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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银桥预应力有限公司
天津市圣鑫泰钢绳索具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83元,由上诉人天津市圣鑫泰钢绳索具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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