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健新工业智造有限公司 丹阳市科瑞特粉末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1181民初288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0-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