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闽丰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采矿权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随州市闽丰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随县万和镇青苔村闽丰工业园区销售中心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和尚未完工的两层楼毛坯房屋及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二、被执行人随州市被执行人随州市闽丰石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查封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