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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省能源行业协会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星霖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江苏省星霖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永泰发电有限公司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技术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796元,由原告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汇往户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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