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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阜阳市尚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551元,减半收取3775.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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