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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六项; 三、变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河南雷烁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本金800万元和利息83729.6元(该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1日),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止以本金800万元为基数,按建周公基建(2014)096号合同约定的浮动利率计息。***、***、***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四、变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本金7300万元、利息634116.27元(该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1日),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止以本金7300万元为基数,按建周公基建(2014)098号合同约定的浮动利率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的该笔贷款抵押登记抵押物为位于太康县毛庄镇阳夏路西侧、兰河南侧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00××65、00××534至00××536等13幢87925.23平方米房产,土地证号为太国用(2013)第00010号166234.6平方米土地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时所得价款对上述债务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五、变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为: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本金59999996.85元、利息469961.5元(该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1日),并支付借款本金59999996.85元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利息按照建周公工流(2017)020号合同约定的浮动利率计息;逾期罚息利率为前述利率上浮50%]。太康县百诚达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太康县百诚达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六、变更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民初236-1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借款本金29255094.55元、利息122098.75元(该利息计算至2018年7月21日),并支付借款本金29255094.55元从2018年7月22日起至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和罚息[利息按照建周公工流(2017)019号合同约定的固定利率计息;逾期罚息利率为前述利率上浮5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雷烁(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办理的该笔贷款抵押登记抵押物为坐落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业辉路188弄7号,权证号分别为沪房地青字(2016)第021974号、沪房地青字(2016)第021972号、沪房地青字(2016)第021967号、沪房地青字(2016)第021976号、沪房地青字(2016)第022067号,建筑面积分别为117.13平方米的104室、350.6平方米的1-2层01室、314.69平方米的1-2层02室、319.57平方米的1-2层03室、828.51平方米的1-3层05室,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时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雷烁(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七、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对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太康县百诚达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雷烁(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289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8386元,共计897361元,由河南雷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