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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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 嘉兴市秀城区音舞家电有限公司 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嘉兴市秀城区音舞家电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53282.70元或查封其等额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86元,由申请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预交,待本案审理终结时一并处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