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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邦卓纺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苏州邦卓纺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19年6月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61)

二、驳回原告苏州邦卓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65元,诉讼保全费1387元,合计4852元,由原告负担261元,被告负担4591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交至本院(账户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账号:62×××63)。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已预交,本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76,并将已交上诉费的凭证提交我院)。逾期不交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0-19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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