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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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正瑞工贸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金同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天海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刘君 |
| 裁判日期 | 2020-06-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