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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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贤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太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河南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贤支行的账户374060024000252100001存款65000.00元,冻结期限为365。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