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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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                 张家口润丰建筑机械器材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张家口润丰建筑机械器材租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82元,依法减半收取4191元,由原告张家口润丰建筑机械器材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